小说之城 > 游戏竞技 > 我盗墓的那些年 > 第三章 兄弟齐相聚

第三章 兄弟齐相聚(1 / 1)

开店的主意打定以后,我们几个就分头去准备。

跟父母伸手要钱的事我可做不来,就盘算着问问以前的熟人朋友。尤其是有已经参加工作挣了钱的哥们,看能不能凑点出来应急。

电话打了一通,也没有找到帮我落实这笔钱的人。我干脆买张车票直接回了太原,想着回家待上几天再想办法。

住在家里的时候,父母亲虽然没有过于唠叨我在北京找工作的事,但那种眼神让我心里一阵难受,只好借口有朋友找我,早晨直接往外跑,晚上再回家。

这一天,我正在街上瞎逛,迎面过来一个精壮的小伙子,让我觉得特别眼熟。

他也看见我了,叫了一声“老七”!我一听当时就乐了,这不是我高中时的弟兄吗?

那时候我们中学几个要好哥们,拉帮结伙,在学校里说起来那也是横着走的。虽然没正式的拜过把子,可也排了大小,杨大,王二,范三,刘四,秦五,徐六,我最小排老末,大伙都管我叫老七。

跟我打招呼的就是老三,名叫范瑞麟。这小子名字听起来帅的很,当年却是满脸的青春痘,一层又一层的甚是壮观,我们都说他长相和名字差距太大。

高中毕业以后,这小子去南方上了个军校,联系就断了。谁知今天一见,脸上居然一个疙瘩都没有,难怪我只是觉得眼熟,却几乎认不出他来。

起来,范老三为人耿直,当年就数我俩关系铁。他见到我也难掩高兴之情,拉着我就进了小饭馆,要了几个小菜几瓶啤酒,开始边喝边聊。

四五年没见了,我们的话题自然是离不开当初的年少往事和那批兄弟。

我先是问他,范队长!脸上怎么这么干净溜滑的?

他哈哈一笑道,***!怎么是个人就要逼着问我一遍啊,接着把这几年的经历简单的跟我汇报了一下。

原来他高中毕业后远赴南方读军校,学的是刑侦。开始不觉得什么,部队的苦也能吃得了。因为他家里条件不太好,一心就想着毕业以后可以留在部队,吃一辈子皇粮。

可呆了小半年以后慢慢发现,军校里远不是那么个事,黑着呢!

家里本身就有部队背景的学员最吃得开。尤其是那些各军区领导干部的子弟,平时根本不用下什么功夫,哪怕一直辖混,最后各项评比也都是优。将来的路子就更别说了,只要到了部队,提干就和坐喷气飞机似的快。

其次是家里有钱的。这帮人的家里,多半也都是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主。将来到部队请客送礼一条龙,也能是腰杆笔挺的样子。

只有范老三他们这样平民出身的学员,就算是日后表现的再优秀,也是被别人踩在脚底下的命。

还有更可气的事。军校里有种特别不好的风气,就是谈恋爱非常讲究门当户对,经常是家长包办恋爱。不管男生女生,但凡在军校看上了心仪的异性,都不能主动接触,一定得先上报父母。

由父母出面调查对方的家庭背景,如果对方的父母级别高于自己这边,就一定支持勇追到底,花多少钱都不在话下。至少要和自己这边平级才可以考虑,比自己家里这边级别低的,一般就不支持了。都想着两家能够强强联合,将来在部队上更加强势。

范老三当时还真就摊上这么个倒霉事!

他们学校那一届有个学土木工程的女生,长得实在一般。其实主要还是因为比较胖,而且人又低调,特别不扎眼,谁也不知道她是某军区司令的外孙女。

绝大多数想要在军校里攀姻亲的男孩都对她没什么兴趣。就算打听过其背景的,也仅仅是知道她父母亲是经商的。而在部队系统里,军衔永远比钱好使。所以尽管女生在军校里比金子还贵,但这个女生直到大二都没人追求。

其实认识那女孩也是碰巧。范老三在那边朋友不多,也没啥课余活动,就靠去图书馆看书打发周末时间,而那女生也颇爱学习,每日必到。一来二去的就混了个脸熟。

其实范老三一直也没动过那方面的念头,用他的话说,不认识她的时候一年都不会主动和女生说几句话!

他一直都有个习惯,就是上自习时从不把东西放背后,而是把书包衣服什么的放在对面看得见的桌子上,主要是怕丢东西,比如说水杯什么的。

有一次,刚好赶上图书室人多的时候。看见女孩没地方坐,范老三有意无意的顺便就把用外套多占出来的位置腾了给她。

那女孩当时也没说什么,估计是看老三那一脸大包实在不像是会动花花脑子的人,也比较放心。

之后发生了几次同样的情况,女孩就干脆主动拜托他每次多占个座,而自己每次就直接找他就可以了。

范老三也觉得这不是个什么事儿,小忙而已,也就答应了。

那女孩颇为仗义,有时候反过来也帮老三占座,慢慢的两个人就成了桌友了。

于是常去图书馆的人就会看见这样一幕:空座位还很多,他俩也坐在一起。

倒是没传出啥绯闻,毕竟俩人长相都太稀松平常了。尤其是老三的那张脸,实在让人不敢恭维,一般人是不会有啥联想的。

起初他们相互之间并不怎么说话,见面点个头后就各看各的书。后来偶尔也聊聊天什么的,无非是看了什么书,今天来的挺早之类的客套话。

后来发现俩人看书的口味挺一样,都特别喜欢看什么探秘之类的书,于是共同话题就多了。

交谈中老三发现,这女孩人其实还不错。虽然看得出她家境殷实,但富家女的娇骄二气却丝毫没有沾上边。

而且从她的言语中,透露着对部队种种不良习气的不满,还曾经说过将来决不留在部队,要当个自由职业者去探险什么的。

范老三不禁感叹: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好,将来想干啥就干啥。不像自己几乎没得挑,能留在部队就万幸了。但同时也对这个女孩高看一眼。

不过还没等范老三产生别的什么想法,就发生了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。

老三的身体素质一直是公认的好,虽然没听他吹牛我也能猜到,当年在新兵营里绝对是游刃有余。

而且他篮球打得特别好,抢篮板的功夫简直绝了。别看只有一米七五的个,跳得比一般人恨不得能高一倍,上高中的时候就能抓篮筐,像打苍蝇那样痛快。

由于他也没有什么别的特长,到了部队以后,唯有打篮球的时候能让他大大的露个脸。

那一回在和新兵连打比赛的时候,赶上这女孩要去图书馆,听到球场动静大就瞅了一眼,结果一下就认出老三那张鲜明的脸了。

在军校和在别的地方其实也差不多,篮球都被称为是帅哥的运动,普遍意义上认为打篮球的男孩都应该是长得很帅的样子,女孩子们也大多喜欢瘦瘦高高打篮球的体型。

老三的长相就绝对算是个异类了。他是因为跳跃的感觉很痛快,对自己来说是一种释放,这才喜欢上篮球。并不是为了出风头之类。

但那天,整个赛场上可就数他风头最盛:后场防守篮板,前场进攻篮板:防守,封盖,让人看得眼花缭乱。

开始女孩也是觉得稀奇:就没看出来老三是打篮球的料,可再看下去就不由得对他的表现竖大拇指,并被老三在球场上的气势所吸引,加入到老三他们那边的加油队伍中了。

比赛快结束的时候,杀得性起的老三还来了一个扣篮,更是技惊四座!估计谁也没见过不到一米八的人能做到这种程度,一时间叫好声一片。那女孩也跟着喊了两嗓子。

来也是,怎么这么巧!满头大汗的范老三,在比赛结束下场时刚好走到女孩站的地方。

女孩也没多想,把手上的半瓶矿泉水顺手递给了他。老三估计当时心思还在场上呢,想也没想的来了一通猛灌,喝了个干净。

这才发现是这位还不太熟的桌友。于是只能尴尬的点点头,说了声你先去吧,我洗洗再过去。

女孩倒是爽快,点点头没说什么,先去图书馆看书了。

真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。本来有人打球有人看球,看两眼、叫两声好没什么大不了的。可偏偏就是在这和部队没什么两样的军校里,麻烦可就来了。

本来军校里女生就少得可怜,都是一个得过去。加上杨老大本身就在公司里很吃得开,相当照顾老三,将老板黑道上的生意也让他帮着打理。慢慢的,老三也在公司里也有了些许地位。

话说老三脸上这么多的疙瘩,这几年来怎么治都治不下去,简直像野草一样顽强,就差植皮了。

但这段时间他心情不错,干脆不管不顾的,反而慢慢有了消退的迹象。

所以等我再见到他的时候,已经几乎认不出来了。

我们哥俩越说越带劲,不知不觉都到了半夜。

我心说坏了,家里那边父母岁数比较大,不能太晚回去。只好和老三互留了电话,并说好过两天叫上其他哥几个一起喝个痛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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